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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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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星
  • 一星:

    仅在便民服务发布办事指南信息,不提供网上服务的事项,无法在线申请。

  • 二星:

    在便民服务发布办事指南信息,并提供其他网站在线申请链接的事项。

  • 三星:

    在便民服务发布办事指南信息,提供在线申请、网上预审后,在窗口进行纸质收件受理,并且最多到现场次数不超过2次。

  • 四星:

    在便民服务发布办事指南信息,提供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受理后,在窗口进行纸质核验办结的事项,并且最多到现场次数不超过1次。(领取结果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 五星:

    在便民服务发布办事指南信息,提供全流程网上办理(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结)的事项,申请人不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并且最多只需到现场领取结果1次。

  • 国内出生,婚生子女随父或母出生登记
    我要申报
    • 基本信息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法律法规
    • 常见问题
    事项名称: 国内出生,婚生子女随父或母出生登记
    事项编码: 001XK00103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服务对象: 个人 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实施单位: 公安机关 主办处室: 公安派出所
    联系电话: 福州户政部门:0591-87842986;厦门户政部门:0592-2034304;漳州户政部门:0596-2680687;泉州户政部门:0595-22180578;莆田户政部门:0594-2772030;三明户政部门:0598-8262345;龙岩户政部门:0597-3222090;南平户政部门:0599-8862161;宁德户政部门:0593-2972037;平潭户政:0591-23122309 监督和投诉电话: 0591-87093291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0 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 派出所办理的当场办结
    特殊环节: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标准及依据:
    设立依据: 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流程: 公安派出所当场办理
    申请方式: 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办理地点: 户籍窗口
    交通指引:
    备注:
    申请条件: 公民在国内出生,持出生证申报
    序号 材料名称 操作
    1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落户方是军人的,应当提交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及确定子女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随非抚养方落户的,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公安派出所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非婚生的提交落户方非婚生育子女《声明》(向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证实亲子关系的亲子司法鉴定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
    · 回国户籍落户问题
    · 夫妻投靠落户问题
    · 历年毕业生落户
    ·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 直系亲属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