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在便民服务发布办事指南信息,不提供网上服务的事项,无法在线申请。
在便民服务发布办事指南信息,并提供其他网站在线申请链接的事项。
在便民服务发布办事指南信息,提供在线申请、网上预审后,在窗口进行纸质收件受理,并且最多到现场次数不超过2次。
在便民服务发布办事指南信息,提供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受理后,在窗口进行纸质核验办结的事项,并且最多到现场次数不超过1次。(领取结果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在便民服务发布办事指南信息,提供全流程网上办理(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结)的事项,申请人不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并且最多只需到现场领取结果1次。
事项名称: | 申请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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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001XK00582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服务对象: | 个人 | 事项类别: | 其它行政权力 |
实施单位: | 市级、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主办处室: | 市级、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联系电话: | 福州:0591-83404988;厦门:0592-5789999-816;漳州:0596-2130017;泉州:0595-86760053;莆田:0594-2233737;三明:0598-82577866;南平:0599-8621003;龙岩:0597-2752726;宁德:0593-2963103。 | 监督和投诉电话: |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0591-87095055 |
法定时限: | 无 | 承诺时限: | 1 个工作日 |
时限说明: | 1 个工作日 | ||
特殊环节: | 无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
设立依据: |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 | ||
办理流程: | 无 | ||
申请方式: | |||
办理时间: | 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 ||
办理地点: | 以当地实际办理地址为准 | ||
交通指引: | 无 | ||
备注: | 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属于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 |
申请条件: | 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驾驶证业务】-【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功能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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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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