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在便民服务发布办事指南信息,不提供网上服务的事项,无法在线申请。
在便民服务发布办事指南信息,并提供其他网站在线申请链接的事项。
在便民服务发布办事指南信息,提供在线申请、网上预审后,在窗口进行纸质收件受理,并且最多到现场次数不超过2次。
在便民服务发布办事指南信息,提供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受理后,在窗口进行纸质核验办结的事项,并且最多到现场次数不超过1次。(领取结果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在便民服务发布办事指南信息,提供全流程网上办理(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结)的事项,申请人不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并且最多只需到现场领取结果1次。
事项名称: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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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001XK012001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服务对象: | 企业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实施单位: | 福建省公安厅 | 主办处室: | 福建省公安厅 |
联系电话: | 0591-87094494 | 监督和投诉电话: | 0591-87093447 |
法定时限: | 受理后1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受理后5个工作日 |
时限说明: |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法律规定》第15条第2款规定 | ||
特殊环节: | 环节名称: 实地核查 环节时限:7工作日 设定依据: 第一次申请可实地核查企业情况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
设立依据: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和《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7号)。 | ||
办理流程: | 1、购买单位可向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中任何一级提出申请。2、市、县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备进行审核,而后逐级上报省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3、省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负责审批、发证。 | ||
申请方式: |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 ||
办理时间: |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 ||
办理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号 | ||
交通指引: | 公交线路:乘坐公交车路线或停车场位置。 | ||
备注: | 无 |
申请条件: | 1.经营企业或其他组织应当具备有效的合法资格。 2.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3.因合法用途使用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4.采用非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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